我们该如何继承房产 妈妈病逝,活着的时候和爸爸商量说房子以后要留给他们唯一的孙子,妈妈没写遗嘱,在妈妈走了以后,爸爸就到房产办把房产过户给了孙子,并且爸爸在房产办的要求下写了自愿将房产赠与孙子,现在房产证是孙子的名字,请问,该房子孙子有权利继承吗?如不能,我们该怎么办?爸爸不愿意将该房产给四个女儿继承,四个女儿多年来都很自私,只想要老人的财产,而不愿付出。所以,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2013-02-24 13:33 602830……(新疆-博尔塔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青芳律师 2013-02-24 14:01
你好,你可以起诉主张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2 110网律师 2013-02-24 14:02
房子一半属于你妈妈的遗产,平均继承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24 17:52
父母有权处分其财产。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24 22:36
房子不存在继承的问题,现在房子就是孙子的。
5 2013-02-25 08:38
您好!从您的叙述来看,房子是您父母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这房子您父母各有一半的产权。您母亲去逝没有遗嘱,那么她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继承法第5条),由她的继承人平均分配(13条),也就是您父亲、你们四个女儿和你们的兄弟(那个孙子的爸爸)共六个人,每个人可以分得房子的1/2*1/6=1/12。您父亲把整个房子都赠与他的孙子,是处分了你们的财产,这是违法的(16条),房产登记部门给他办理登记手续也是不合法的(物权法12条)。如果你们四个女儿一定要你母亲的遗产,那么可以先和你父亲商量,因为都是亲人,但如果商量不成,则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你们放弃,则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我的亲戚也有类似的问题,所以,我谈点自己的看法,我不是律师,不知对不对,供您参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