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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夫妻离婚是怎么回事?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是怎么回事? 夫妻两个闹离婚,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一方向法院诉讼法,如果法院判定离婚,即使不同意的一方不签字也没有用吗?是不是法院判定离婚后夫妻关系就会终结,双方都可以再找人结婚?还需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2013-02-24 10:37 xjdxwy……(新疆-伊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2月24日 10时50分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判决生效后(指上诉期满后无人上诉或二审离婚判决送达后),双方都可另行登记。
2 110网律师  2013-02-24 10:38
第一次不会离婚。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会判决了。判决书下来生效后就已经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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