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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致眼睛失明并摘除眼睛,这都能定是轻伤吗?
故意伤人致眼睛失明并摘除眼睛,这都能定是轻伤吗? 我一个朋友因为一些事与人发生矛盾而引起打架造成左眼摘除。但经法医鉴定竟然出了轻伤报告。在派出所认为证据足够逮捕而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竟然说轻伤还不足于逮捕。后又说因为证据不足而导致放人。我想问问原因,现在是派出所与检察院他们相互推脱。跪求答案!现在我该怎么去做!
2008-12-19 19:40 何俊佳(广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12-19 18:38
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到法院直接立刑事案件
2 孙新律师  2008-12-19 20:26
取保候审并不等于结案了。
3 舒瑜律师  2008-12-19 21:17
肯定不属于轻伤。
4 110网律师  2008-12-19 22:09
可以要求重新鉴定。鉴定结论是关键证据,如果不能推翻现在的轻伤鉴定结论,案件就很麻烦。
5 110网律师  2008-12-19 22:47
  
 1、你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2、不逮捕不代表其不负刑事责任。3、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以两次为限。如果检察院不退回公安,就应当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决定不起诉,应当通知受害人。4、你可以等待公安补充侦查结果,或者等待检察院的处理结果。
6 110网律师  2008-12-21 14:29
肯定不属于轻伤,建议找当地律师代理
7 110网律师  2008-12-21 18:46
从你给出的情况看,应该是轻伤以上,你可以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必要时委托律师,毕竟这不是一件小事,律师会更加专业一些。
8 110网律师  2008-12-26 18:32
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希望你的问题得到解决,如需详细咨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

何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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