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平安普惠借了点钱,但是之后电话也换了,单位也换了,可以他们还能知道我的新号码和单位的座机 我曾经在平安普惠借了点钱,但是之后电话也换了,单位也换了,可以他们还能知道我的新号码和单位的座机,我想请问您一下,他们是否构成侵权。
2019-06-27 11:26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6-27 11:28
您好 可以报警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6-27 11:32
你好,建议协商还款。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6-27 11:34
你好,可以协商还款。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6-27 11:37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5 李大贺律师 2019-06-27 11:3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6 冯倩雯律师 2019-06-27 13:54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7 李晓玲律师 2019-06-27 14:43
立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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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平安普惠贷款五万他们知道身份证号卡号姓名电话,贷款之前他们要验证是否有最低还款能力
6个回复我接到一个北京市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电话,说可以贷款, 给我发的合同还有他们公司的合同章
5个回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但是没有对方的详细资料跟工作单位可以起诉么
0个回复如果一个人被拍了裸照,但是一年之后才知道,对方也换了手机,这个可以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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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姐,你好我以前在平安普惠带的款,然后昨晚来的电话说,有一个月免利息得22000可以用
5个回复我在平安普惠贷了一笔钱。今天再通过第三方钱就可以到账。但是这笔钱我现在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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