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商业合同解除终止,甲方需不需要补偿、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我在深圳大鹏新区租赁了两间商铺,正常经营,无过错,甲方要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里面有两个点:一,合同无固定期限,乙方优先续约权!国家征收,棚户改造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清场办理,不作任何补偿!我要问的是,此次终止合同,既不是国家征收,也不是棚户改造,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吗?有没有打赢官司的可能能?胜算百分之几,协商不成,甲方依然蛮不讲理,店大欺客,应该向那一级申诉乙方诉求!这个官司可以代理吗,费用是多少?
2019-06-26 14:56 石丰磊(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06-26 14:57
这个官司可以代理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6-26 16:47
按合同约定协商或起诉。
3 郑源良律师 2019-06-26 14:57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4 陈铠楷律师 2019-06-26 15:27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5 陈晓云律师 2019-06-26 16:22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