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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购房,因开放商有首付可以分期付的活动,所以在3月7付第一次首付款
今年3月份购房,因开放商有首付可以分期付的活动,所以在3月7付第一次首付款 今年3月份购房,因开放商有首付可以分期付的活动,所以在3月7付第一次首付款,直到4月12付完所有的首付款。4月18日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当时有交三减四的活动,但交的三万是给了一个3万的车位抵用券。减四是减掉总房款的四万。车位券上写的使用截止日期是2019年3月30日。当时问道置业顾问日期,她说这个是没有期限的。但是现在开放商和我们说这个券最多只能延期到9月30日!
2019-06-24 17:40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6-24 17:41
您好   协商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6-24 18:26
根据合同约定协商或起诉
3 张元珍律师  2019-06-24 18:16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4 康治斌律师  2019-06-24 18:20
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5 陈铠楷律师  2019-06-24 18:53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6 冯倩雯律师  2019-06-24 22:57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9-06-25 11:09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8 李晓玲律师  2019-06-25 11:57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9 闫燕律师  2019-06-25 15:01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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