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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座金矿山,现在有老板和我县政府多个部门的政府工作官员现正想参加开发,但是由于占用的土地补偿..
我家有座金矿山,现在有老板和我县政府多个部门的政府工作官员现正想参加开发,但是由于占用的土地补偿.. 我家有座金矿山,现在有老板和我县政府多个部门的政府工作官员现正想参加开发,但是由于占用的土地补偿有些村民不是很理想,但是已经有大部份村民已经签名了,现在只剩下几个还没有同意,政府是不是有权利强制开发呢?至于占用的田地补偿应该多少才算得合理?或者村民有没有权利要他们给些股份,股份多少才算合理呢?请帮助我们多谢!!! 
 
问题补充:
政府官员说如果采用化学药物污染耕田补偿40000万元一亩,占用山地2000元一亩,租用合同期为30年,这样算合理吗?请帮助参考多谢!
2013-02-23 10:29 mkz03a……(广西-桂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3年03月04日 20时06分
你好,“耕田补偿40000万元一亩,占用山地2000元一亩,租用合同期为30年,这样算合理吗?”要看县政府有没有上级政府的审批文件,即使有也可以主张要多一点补偿,毕竟农民的主要收入就是那点土地了,还被征了。
2 陈祖权律师  2013-02-23 11:30
合不合理,看你们能不能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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