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好周春律师,我在一个花呗借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输入我的资料和一个工行卡号
你好周春律师,我在一个花呗借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输入我的资料和一个工行卡号 你好周春律师,我在一个花呗借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输入我的资料和一个工行卡号,我当时就核对过我的工行卡号了,放贷时要我先交工本费8000元,我交给他们后,他们才说是我的工行卡号错误,瞎了我的8000块钱我该怎么办?
2019-06-23 20:11 ask201……(江苏-徐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6-23 20:14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6-23 20:19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发过来看一下。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6-23 20:26
涉嫌诈骗犯罪,你可向公安局网监部门举报。
4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6-24 09:20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5 包敬立律师  电话:13056237887  2019-06-24 09:32
从你的陈述能看出来你被骗了,肯定的骗子公司。报警吧
6 李大贺律师  2019-06-23 20:15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本律师认为,对方的行为存在套路贷诈骗、寻衅滋事、黑恶势力等因素,建议你到公安机关报案。合法的债务应当偿还,但是非法的要求可以拒绝,对方以讨债为名实施违法犯罪之勾当更应当严惩。
7 冯倩雯律师  2019-06-23 23:04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8 李晓玲律师  2019-06-24 09:44
可以报警处理
9 闫燕律师  2019-06-24 15:45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