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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 我们为一小商店,门口放着孩子坐的摇摇车,该车系我们租赁的,一天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在两个家长的看护下不小心在摇摇车上摔了下来,胳膊骨折,家长说已经花了2万多,要我们支付4000左右的医药费,请问我们有义务支付该笔费用吗?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对我们是否有利?
2010-07-03 16:24 WendyZ……(河北-石家庄)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7-03 16:33
你好,如果你们没有尽到安全保护义务,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倪振杨律师  2010-07-03 16:32
不是由于设备权限造成的,我认为无需赔偿!
3 谷友军律师  2010-07-03 16:32
是对外营业吗?还是自己家用的?如是自己家用的,无需担责。
4 孙新律师  2010-07-03 16:32
你们是需要赔偿的,因为你们提供的有偿服务 所以有义务保证孩子的安全。
5 孙新律师  2010-07-03 16:40
如果不是由于该设施的缺陷造成小孩摔下来,而且在惯例上不必由经营者看护,你作为经营者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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