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帮忙看看这个判决合理吗?判决后继续转租的问题,怎么处理! 我把房子,租给乙方,乙方又转租给丙方。我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支付违约金 归还房屋 恢复原样 合同上有一条是这样写的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如有违反被告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转租和分租的数额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原,被签订租赁合同后,原告将厂房等交付给了被告使用,被告已将租金交付至2012年4月,之后的租金未交纳,双方对上述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关于被告是 否存在转租问题,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从工商部门调取得租赁合同足以证明被告将其中500平方米厂房转租给了第三人,年租金1万的事实,被告及第三人虽主张系合作办厂,但其提供的第三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被告及第三人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被告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如有违反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转租和分租的数额,并未约定被告转租即成为原告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故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我想知道判决后,对方支付违约金 就可以继续转租吗?乙方和丙方的转租合同签订的是5年!我和乙方的 正好也还有5年到期!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原,被签订租赁合同后,原告将厂房等交付给了被告使用,被告已将租金交付至2012年4月,之后的租金未交纳,双方对上述事实无异议,本院予以认定。关于被告是 否存在转租问题,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从工商部门调取得租赁合同足以证明被告将其中500平方米厂房转租给了第三人,年租金1万的事实,被告及第三人虽主张系合作办厂,但其提供的第三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合作协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故被告及第三人的辩解理由不成立。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内被告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如有违反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相当于转租和分租的数额,并未约定被告转租即成为原告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故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我想知道判决后,对方支付违约金 就可以继续转租吗?乙方和丙方的转租合同签订的是5年!我和乙方的 正好也还有5年到期!
2013-02-21 22:20 hanwei……(山东-潍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2-21 22:45
你好,未经原房东允许,转租合同无效,并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判决不合理,你可以提起上诉。
2 110网律师 2013-02-22 08:56
你好,对方转租构成合同的根本性违约,可申请依法解除合同,判决不合理,可以提起上诉。
3 110网律师 2013-02-22 15:48
判决不合理。建议及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