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弟弟是2009年1月因病死亡的,是在职教师,到现在丧葬费和死亡后应开的工资还没给,我想问的是,他死亡后按规定还应给几个月工资?他生前交的失业与养老保险是否也该给找回?谢谢!
2010-07-03 09:28 凭平(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3 09:58
1、丧葬费是1200元;
2、抚恤金是本人20个月的工资;
3、生前交的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应该退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