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重地无警示牌警示语导致路人摔伤瘫痪 11月2号傍晚我父亲转路至临溪街此处前段时间都是打围了的,因为这里是正在修建的4桥的路面工程。当时警示牌警示语都没有,我父亲就沿着河堤转路,由于桥下光线昏暗,我父亲也有低血糖,当时人发晕。不小心就栽下6米左右的河堤。不省人事。醒来见四处无人,摸到身上的手机于是给同事打电话求助。经诊断为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腰1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腰2双侧横突骨折,右侧腰大肌挫伤双侧多根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全瘫).我们四处跑责任方都无果,最后安监局出示的责任认定为4方责任·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建设局,南充市经纬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召集他们协商,协商结果是几方先垫支医药费。但是目前只有建设局拿了两万,另外两家都不愿拿钱出来
2013-02-21 17:49 袁瑛莲(四川-南充)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2-21 18:00
继续追偿要求后续费用,不行就起诉到法院解决。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3-02-21 20:14
既然是4方的责任,如果协商不好,可以起诉他们,让他们支付赔偿金。
3 李小利律师 2013-02-22 09:20
你好!协商处理不了的,建议及时向法院诉讼维权,要求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