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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辞工问题!急急急!!
想咨询辞工问题!急急急!! 请问 在入职时和老板签了一张手写的协议(协议内容均为老板手写的,而且他在协议上写明"辞工问题要等本商场找到人来代班才可以辞工"),署名的地方本人已签名和打了手印(老板要求的,但老板自己并没有签名,就也没有盖章,只写下"某某商场告示"),假如本人不再去上班,老板会不会追求法律责任?是不是没有工钱?(工钱我不在乎了,只想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问题,会不会要赔钱给老板?会不会打公司?是不是一定要到他找到其他人来上班我才可以辞工?急急急!!)本人签这张协议已有一个月了.
2013-02-21 14:30 foreve……(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2-21 14:38
您可以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提出辞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主要看你跟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如果没有其它特别的约定可按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七条,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行了。
2 李立银律师  2013-02-21 15:24
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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