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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殴打警方不立案
被人殴打警方不立案 我被人殴打。事发时,没有第三人在场目击,也无监控。我事后报警,警察到后,对方跑掉.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在派出所笔录不承认打人事实。现在南翔派出所办案民警说,此案因为没有目击,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殴打,所以不予立案?也没有对对方拘留,审问、仅做了份笔录就让对方走了。 请问:1.这个案件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2.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3.办案民警说没法立案,也没办法搜集证据(根本没有搜集,也没有审问问对方)是否构成渎职?
2013-02-21 14:27 yaodon……(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柴海艳律师  2013-02-21 14:36
这种情况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罪,即便是你提起刑事自诉也很难胜诉,只能想办法收集证据。
2 姚艳艳律师  2013-02-21 15:47
没有证据不可以的
3 王晔律师  2013-02-21 16:31
应及时报案,否则时过境迁,没有证据也就无法立案。
4 张向锋律师  2013-02-21 17:13
只有你的指控,立案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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