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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咨询公司和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网贷收取高额服务费合法吗?
信息咨询公司和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网贷收取高额服务费合法吗? 通过信息咨询公司,进行贷款。最后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通过他们在网台平台最终下款。最终合同内标注贷款金额为115,400.00元,分36期还款。在一次性扣除,合同内注明的(一次性扣除每月服务费的总额)后实际到账80,000.00元整。36期总还款金额为134,748.00元.此收费是否合理?麻烦各位专家帮忙解答。
2019-06-13 03:12 whuaib(陕西-西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9-06-13 08:09
年息不超过24%是可以的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9-06-13 21:31
年息不超过24%是可以的
3 康治斌律师  2019-06-13 08:55
你只需要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算本金和利息,而且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4 赵江涛律师  2019-06-13 09:23
年息不超 过24%
5 陈晓云律师  2019-06-13 10:51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6 李大贺律师  2019-06-17 13:3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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