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安排我去新的地址工作,我不服从,就不给我发放工资,也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安排我去新的地址上班,我不服从,单位连之前的工资都不给我,就是说我不服从安排就没工资了,也不给书面证明,说我是自动离职.现在这样我能得到哪些补尝?
2013-02-21 10:17 wufenf……(浙江-温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2-21 12:06
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2-21 14:01
要求劳动仲裁
3 何青超律师 2013-02-21 10:18
你好,调岗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孙新律师 2013-02-21 10:21
要求劳动仲裁
5 110网律师 2013-02-21 10:37
单位的做法不合理,如果协商不一致不能随意调动,你继续在原来的地方上班,如果单位不给发工资,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 2013-02-21 14:57
所为“去新的地址上班”要看你们双方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合同约定可以变化而你拒不接受的话,那你就构成违约,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曾经的劳动所得是必须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