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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转让后,对方资金短缺,对方是否有权再转让?
农村房子转让后,对方资金短缺,对方是否有权再转让? 农村房子,有宅基证,但宅基证没在个人手里,都统一村里给拿着。 父母房子盖完后,将两间转让给了本村一个人,协议总款分三年还清。
现对方家里出问题,第二笔款到期只给了一部分。现在对方又说无力还清了,打算将房子卖掉再还清我们余款。但有几个问题来咨询:
1、款并没付清,说明房子还不是对方的,对方有权利再出售吗?宅基费一直是我们交的。
2、对方若有权出售,他和第三方签订协议,和我们的协议有冲突怎么办?
3、我们两家院子相通,也就是对方没有大门,必须经过我们的院子走我们的大门,因为多年交情 所以同意了。对第三方我们可能不信任就不同意也走我们的院子大门。这个法律上如何处理?
2013-02-21 10:01 ssun34(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21日 10时07分
1、房子是不是对方的,要看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的房屋所有权何时转移。没有转移的话,对方无权出售。
2、还是先看对方是否有权出售。
3、如果不是必须走你家大门,可以要求其在别处开门。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2-21 13:03
你好,看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的房屋所有权何时转移,没有转移的话,对方无权出售,如果对方不支付房款,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3 孙新律师  2013-02-21 10:16
你好,你所说的房屋买卖协议应该是无效的。因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具有专属性,未经过土地所有人即村民委员会的同意,转让无效,所以,买者无权再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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