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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偷税.逃税,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最近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如一个人在一个单位上班
关于偷税.逃税,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最近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如一个人在一个单位上班 关于偷税.逃税,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最近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如一个人在一个单位上班,空余时间在网上兼职家教。那是否会因此被税务部门合并为是一起超过5000元才计税或事后要求补税吗。比如在单位上班的是公校老师,为了避嫌网上兼职用的收款账户是他人名下的,那这样是否涉嫌逃税可能,就是没有和原单位一起合并计税,甚至金额大造成犯罪?当然一般公司或平台都是代扣代缴个税,但合并与否要看税务部门吧。以上问题怎么分析,谢谢,重点关于合并计税的相关问题
2019-06-09 12:05 林东方(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9-06-09 12:07
这请询问税务师。
2 孙新律师  2019-06-09 12:08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3 申维丰律师  2019-06-09 12:30
您好,这请询问税务师
4 徐卫东律师  2019-06-09 12:39
你好,可以积极处理,委托律师
5 李大贺律师  2019-06-09 13:00
不合并计税,但是你的行为明显属于逃税。
6 宋超律师  2019-06-09 15:18
建议处理,委托律师
7 朱君秀律师  2019-06-09 15:32
答:分别支付
8 赵江涛律师  2019-06-09 23:56
询问税 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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