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签劳动合同了,单位给交工伤保险了,工伤保险合同和劳动合同受伤职工没有 在单位签劳动合同了,单位给交工伤保险了,工伤保险合同和劳动合同受伤职工没有,都在单位里,出现工伤事故伤害,住院治疗,两次工伤认定,两次鉴定无残,通过劳动仲裁,又解除劳动关系,受伤职工是在单位受到职业病,还有一个是工伤鉴定,都够残,单位分开申请劳动能力鉴。仲裁程序违法行为,仲裁调解书,有误工费还是错误了,单位拿钱治疗病情,单位把工伤保险支付金都那走了,单位就在协议书里赔偿大约是误工费和护理费那么点钱,工伤保险合同个人没有,工伤保险支付金赔偿款个人也没有,仲裁委,要又不给去社保局要更不给,都让找单位,单位都不管了,咋办都骗受伤职工
2019-06-08 12:38 求助公益律师(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6-08 13:37
这是可按照工伤来处理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9-06-08 14:15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