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老爷子去世,想将房子过户在老太太名下,而老人女儿1983年去世
老爷子去世,想将房子过户在老太太名下,而老人女儿1983年去世 老爷子去世,想将房子过户在老太太名下,而老人女儿1983年去世,没结婚,派出所户籍婚配栏写空白,公证处非得要计生办开具无子女证明,而计生办没有这个人的任何信息,并且辽宁省【2018】31号文件规定,不让开这方面的证明,怎么办?
2019-06-08 12:10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9-06-08 12:47
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无法出具公证处需要证明材料,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9-06-08 16:41
可以诉讼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9-06-08 12:29
如有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4 王珂律师  2019-06-08 12:30
如果缺材料的,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能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相关情况了
5 冯倩雯律师  2019-06-08 16:28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6 张勇律师  2019-06-08 19:46
有效遗嘱按遗嘱执行,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