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方去世,家庭房产分割问题。 一套房产,房产证名字为去世老太太的,老头现还在世,老太太临去世前口头交代房产由老头处理,周围邻居都知道,家里有六个孩子,其中一个已去世,但已公证过因其不孝无继承权。 其他五个孩子中四个未能尽到赡养义务,现在世老头可不可以办公证将房产交由现赡养他的那个子女?如果不能全套继承,经老头公证将自己那份财产交由赡养他的那个子女,赡养他的那个子女最多可以分得房产几成?
2013-02-19 22:06 一年三个月(河北-保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3-02-19 23:15
你好 可以 委托律师拟定协议吧
2 孙新律师 2013-02-19 22:53
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3 王红影律师 2013-02-20 09:46
要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确定,可携带材料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3-02-20 15:16
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