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人把耳膜打穿孔了经过俩人协商,在公安局由警察在场赔了我四万块钱 我让人把耳膜打穿孔了经过俩人协商,在公安局由警察在场赔了我四万块钱,还欠我一万五千块钱,写的欠条一个月以后给,可是现在人找不到,手机号也换了,因为他没履行他打人赔偿责任,我现在报案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吗
2019-06-04 17:29 ask201……(黑龙江-大庆)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6-04 17:31
您好 可以起诉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6-04 17:49
你好,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6-04 17:51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6-04 19:07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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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殷运健律师 2019-06-04 17:29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6 张文东律师 2019-06-04 17:38
你好,一般可以起诉维权,同时耳膜穿孔是比较特殊的伤情,如已恢复,就该应当没有达到轻伤,追究不了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7 陈铠楷律师 2019-06-04 18:12
已经和解。
8 陈晓云律师 2019-06-04 18:24
报警验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