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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幼儿园摔伤,校方在赔偿中准备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金额
儿子在幼儿园摔伤,校方在赔偿中准备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金额 我儿子去年10月18日(11:00~12:00左右),在幼儿园午饭后,午觉前老师安排的睡前活动中,在幼儿园的器械场,把左手肘关节的骨头摔断,老师并没有立即将孩子送医院诊治和及时通知家长,午睡结束(15:00以后)看见孩子问题严重了,才在送孩子去医院的途中通知家长赶往医院,经过复位,钢针固定后,现已拆掉钢针,但孩子手伸不直,经常喊痛,校方先垫支了11000元,实际花了不到7000元,在于与校方商量赔偿问题时发生争执,校方认为先前垫付的医药费、治疗费,保险公司报销部分应从后期的赔偿中扣除,我认为,保险是家长出钱买的,本着谁出钱买保险,谁受益的原则,不应由学校受益,应由当事人(孩子监护人)受益,请律师支招。谢谢!
2013-02-19 18:43 549616……(四川-泸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20 10:39
你好,幼儿园做法没有依据,可持保险合同(保单)找幼儿园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02-20 11:55
您好:保险既然不是学校买的,就不应该让学校受益,相反,学校还应该继续承担后续治疗的费用,建议和学校对这个问题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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