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赔偿分配 本人的父亲早年建造六间房屋,三间自己居住,另外三间赠予二儿子与三儿子(即本人)做婚房(口头赠与没有协议)。多年来这三间房屋一直由两个儿子居住修缮,三间房屋共有两个户口本,但是只有一个在本人名下的房产证。现在由于这六间房屋属于政府的棚户区改造范围,因此政府对这六间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品进行了赔偿。父母共有3儿3女六个子女,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均出钱出力,但是也有多又少。现在我们兄弟姐妹6人及老人,均不知道怎样分配这笔钱,请大家指点,谢谢!
2013-02-19 14:16 刘晨曦(辽宁-朝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年02月19日 15时52分
您好!
应当由老人与二儿子、三儿子按照3:1.5:1.5的比例来分配。
老人百年以后再由老人的6个子女平均继承属于老人的比例部分。
应当由老人与二儿子、三儿子按照3:1.5:1.5的比例来分配。
老人百年以后再由老人的6个子女平均继承属于老人的比例部分。
2 110网律师 2013-02-19 14:32
足额留出作为老人养老保障,剩余部分按照顾弱者,兼顾公平原则分配。
3 110网律师 2013-02-19 14:33
有权分钱的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只要确定谁是房主即可。建议你找当地律师说明详细情况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