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本人于2019年3月通过贷款公司张维文在玖富万卡贷款金额74000元分36期
本人于2019年3月通过贷款公司张维文在玖富万卡贷款金额74000元分36期 本人于2019年3月通过贷款公司张维文在玖富万卡贷款金额74000元分36期,支付手续费14%-10360元,实际到手63640元,目前每月还款:2137.66+2137.66+234.89+313.98=4827.19元,目前已还2期,其中234.89和313.98与网站客服确认,是第三方服务费,36期共还173778.84元,经过计算,个人认为利息过高,想提前结清,客服说,提前结清需要还120907.75元,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报警吗?这算不算高利贷,如果我想提前结清,应该怎么支付,利息还需要支付吗?已经支付的利息是可以退还吗?
2019-06-01 18:46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黄斌律师  电话:15179107967  2019-06-01 18:51
按实际金额处理。
2 宋超律师  2019-06-01 18:51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3 徐卫东律师  2019-06-01 18:51
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4 苏荣杰律师  2019-06-01 18:58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9-06-01 18:58
协商不成,法院起诉解决
6 申维丰律师  2019-06-01 19:00
您好,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7 陈晓云律师  2019-06-01 21:09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8 赵江涛律师  2019-06-02 08:22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9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6-03 19:07
您好,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 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建议电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