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正常工作时误伤别人,我是老板我现在要向他追讨赔偿 2012年7月,我公司一实习生(未毕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在正常工作开机器时误伤一位六十岁老人,致其骨折。后来由我(公司负责人)送老人去医院,并承担了所有医疗费用及后期补偿。当时在公司开会时我也强调:不需要实习生承担什么,只不过当时扣除了他一千块钱。但现在这个实习生已经不打算再来我公司上班了。请问我现在能否找他赔偿当时我承担的医疗费用(合共五万元)?我有员工为我作证,证明是他工作时误伤别人的,而且那个伤者也是我当地人。
2013-02-19 10:03 ava87(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19日 11时06分
首先这个不存在什么罪的问题
如果你的情况全部属实而且有证据的话 可以要求实习生承担一小部分责任 单位是肯定要承担大部分的
如果你的情况全部属实而且有证据的话 可以要求实习生承担一小部分责任 单位是肯定要承担大部分的
2 110网律师 2013-02-19 10:21
你好!如果是正常工作期间照成他人受伤,对外承担责任的是单位,至于内部责任的划分,有约定的从约定,但是一般主要责任不能归结于员工,除非员工存在故意。
3 110网律师 2013-02-19 10:51
这种情形下应当想办法申请工伤,减轻公司的经济损失。
4 熊敏律师 2013-02-19 11:32
其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与实习生有约定,可以按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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