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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婚生子女与事实婚姻的配偶与子女遗产划分关糸
离异婚生子女与事实婚姻的配偶与子女遗产划分关糸 当事人父母离异 判给父 一直由祖父母抚养父亲从没尽过养育责任 。
现在与父有事实婚姻关糸的配偶,与一子。94年前育有一子,无结婚证明。
父去世后 留有一公家分配的房屋,无产权 有房票。当事人与其父在同一户口上。
请问,如父留下遗嘱后把房屋使用权给其事实婚姻所生子女。
做为遗产,此房屋使有权如何划分?
如无遗嘱(属事实婚姻配偶谎称)又当如何划分?
2010-07-02 09:54 alexan……(吉林-长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2 10:03
    公产房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只能由与其共同生活的人继续在此居住。如果该房屋转让,则转让价款属于遗产。
    你父亲无遗嘱的情况下,你有继承权。
2 陈晓云律师  2010-07-02 10:13
没看懂。
但94年2月1日以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未取得产权的公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 孙喜春律师  2010-07-02 19:38
按你的陈述,该房屋属公产,不能继承,如你父亲立遗嘱,属无效行为。如还有不解,可以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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