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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天货借了几十个平台的钱,十几万了,这些平台都是从发短信到我手机上链接下载的
我在七天货借了几十个平台的钱,十几万了,这些平台都是从发短信到我手机上链接下载的 我在七天货借了几十个平台的钱,十几万了,这些平台都是从发短信到我手机上链接下载的,应用商店根本没有这些平台,大多数的我都还了几次的,现在我已无力偿还了请问像这些高利贷是违法的吗?可以拒绝偿还吗
2019-05-30 07:51 海(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9-05-30 07:55
拒绝偿还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9-05-30 08:00
超过年利率24%的不受法律保护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5-30 09:25
请你带上合同和有关资料找律师具体分析情况。
4 110网律师  2019-05-30 08:26
你好,可以拒绝,详细咨询来人或来电。
5 李智锋律师  2019-05-30 09:44
超过年利率36%,法律认定无效,详谈可来电咨询或加微。
6 张梅律师  2019-05-30 10:20
你好,法律规定的最高年利率是24%,如果还款的利息超过24%低于36%,这个区间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年利息超过36%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7 李大贺律师  2019-05-30 15:2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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