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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公司未给上保险,离职后采用法律渠道追讨有没有时间规定
离职时公司未给上保险,离职后采用法律渠道追讨有没有时间规定 你好:赵律师
   我于2008年至2012年4月在冀州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作文员,期间公司一直未给我上保险,2012年4月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也未提上保险的事。2012年9月份公司其他员工一起向公司追讨要求公司补交保险,公司迫于压力给在职的员工补缴了保险,我于今年春节回家原来的同事跟我说了此事。请问赵律师我的这种情况能否向原公司追讨保险?如何追讨?您是否能代理追讨?
2013-02-18 17:14 刘德福(河北-衡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俊律师  电话:17631394631  2013-02-18 17:25
你好!仲裁时效是一年,建议你在4月份之前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3-02-18 22:06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注意时效。
3 孙新律师  2013-02-19 10:25
可以要求补缴保险,最好尽快办理,超过一年则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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