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某人最近合伙做工,一般是夜班,事故发生当日我父亲中午就去了此人家里 我父亲与某人最近合伙做工,一般是夜班,事故发生当日我父亲中午就去了此人家里,在他家吃的午饭,顺便同饮了酒,然后下午在他家休息,至下午五点左右动身去做工,两人分头行动,我父亲单独骑的自行车,行至中途发生意外摔倒,此人到达现场后,自以为是崴伤,用双手主动给活动了一下,用力较猛,我父亲描述当时一度疼至昏厥。入院后检查结果脚踝骨折加严重错位,需要手术治疗,截至目前治疗费用已近两万元,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是否能追究对方责任?谢谢回复
2019-05-28 09:42 ask201……(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5-28 09:43
您好 根据过程承担责任
2 王丽侠律师 2019-05-28 10:30
你好,可以进行追究责任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9-05-28 13:54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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