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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的自建房在装修时,由于装修师傅在做进门的亭子时
律师你好,我家的自建房在装修时,由于装修师傅在做进门的亭子时 律师你好,我家的自建房在装修时,由于装修师傅在做进门的亭子时,反复做不好,总是漏水,后来他就叫了一个做防水的过来,那个做防水的跟我们说包不漏收我们350元,后来,在做的过程中,由于搭的脚架断了,摔下来把脚摔断了,脚架是我们自己搭的,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需要赔偿吗?做防水的是不是,可以定性为承包者,他需要承担部分赔偿吗?
2019-05-26 20:34 凤英(15260175690)(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陶洪良律师  2019-05-26 20:41
他这叫“承揽工程”,与“提供劳务”性质不同,后者的话你们承担意外伤害赔偿。但是。。。你们搭的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怎么也要承担些责任。
2 王珂律师  2019-05-26 22:25
由实际施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你们的脚手架断了,对于侵害结果也需要担责
3 左华军律师  2019-05-26 23:32
他的350元,是你们付的还是装修师傅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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