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您好:我和另外一个人给一个朋友担保的30万本金,现在中院判下来让我跟另外个担保人承担债务,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法院只找到了我,让我承担所有的债务,1、我现在已经付给法院15万元,另外还拿车做了抵押(车价值32万),2、在未还款之前我还被关了4天,3:另外给担保人法院也不追究,请问我又办法吗!!!
2013-02-17 15:56 jdh990……(陕西-榆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17 15:58
你偿还后再追偿
2 康治斌律师 2013-02-17 16:10
估计你们是连带担保责任,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全部偿还。你偿还后,超过的部分,可以向另一个担保人追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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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2-17 16:46
首先,担保责任分为连带担保和按份担保,看你们是如何约定的,
其次,你赔偿后,对于超过部分可以向另一担保人追偿,
最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其次,你赔偿后,对于超过部分可以向另一担保人追偿,
最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4 张宇琪律师 2013-02-18 11:07
首先要看你们两个人承担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如果是按份责任,你只承担你应当承担的份额,如果是连带责任那么你就需要全部承担,之后再找债务人或者另外的担保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