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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晚期,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应赔偿什么
怀孕晚期,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应赔偿什么 女方与男方结婚不到半年,2012年10月分结的婚,怀孕八个多月。女方因承受不了他们在一起的生活方式,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男方家里有个婆婆总是叨叨的干预夫妻的私生活,男方的脾气也一天不如一天,动手打过妻子,妻子因为承受不了这种精神压力,想回娘家呆段日子,婆家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女方对男方失望透顶。俩人感情陷入决裂。女方结婚的时候有5万5千元,后因共同生活费用,花去将近两万。男方的父亲病逝后留有房子和地,户主都是男方爸爸的名字,问一下    如果让法院判决,房子归谁所有,地归谁所有,如果有遗嘱,用证明的是证据还是证人。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如果现在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应怎样向男方索要赔偿。又怎样可以迅速离婚.急需答复
2013-02-17 13:30 郭飞跃(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2-17 14:28
双方结婚后,男方父亲去世,男方父亲又无遗嘱的,男方继承的遗产为夫妻共有,女方 有权分。
关于离婚,可协议或起诉离婚,无法协议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2 孙新律师  2013-02-17 14:53
房子、地与你们离婚没有关系。
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
女方怀孕期间,如离婚只能由女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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