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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鱼处罚情况
江西省电鱼处罚情况 电鱼4斤,被抓,目前开的处罚单是5万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但是我看到《江西省实施的办法》处罚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一)使用禁用的渔具、捕鱼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并处以50元至1000元罚款;其中炸鱼、毒鱼的,处以50元至5000元罚款,电力捕鱼的,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并责令赔偿损失。
以及《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三)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的,在内陆水域处二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在海洋处五百元至三千元罚款。

都是些的200-1000元罚款。

我觉得5万元罚款太重,无法接受,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2019-05-18 21:16 root@1……(江西-赣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5-18 21:21
这是可申请复议的
2 林超律师  2019-05-18 21:30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 陈晓云律师  2019-05-18 21:47
不服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 殷运健律师  2019-05-18 22:35
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到检察院阅卷,了解相关案情和证据,申请取保候审、视具体情况作罪轻或无罪辩护等
5 李大贺律师  2019-05-24 09:09
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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