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撬门盗窃他人财物,反诬陷他人盗窃他的财物,是否是诬陷罪 参加完高考后我校3名学生伙同校外人员,将贫困生收集的废书(用于变卖后资助贫困生)在下午6:30分在很多学生在场的情况下,撬门将其中的一部分偷走卖给校外人员(回收废书人员,该人将车开到学校,是否属于销赃人员),共370公斤,卖得222元。该案如何定罪?公开撬门盗窃他人财物,盗窃人员在没有任何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反诬陷贫困生盗窃他的书籍,是否是诬陷罪。
2010-07-01 10:06 mhyq(云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1 10:08
建议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0-07-01 10:18
222元够不成盗窃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去报警处理。
3 倪振杨律师 2010-07-01 10:18
报警处理,至少可以治安处罚!
4 110网律师 2010-07-01 13:48
您好,不够成盗窃罪,建议以教育为主,妥善处理,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法不阿贵,闻言审听。言出添正气,笔动减冤情。有麻烦找我,电话1362943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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