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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男方一直未配合过户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男方一直未配合过户 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男方一直未配合过户,并在离婚后向外借款四万元不还,现对方上诉法院,法院进行房屋查封告知,女方已向法院出示离婚协议书,并起诉男方房产一案,也通知了对方的法官,暂缓执行,现对方法院仍查封了房产,这是正常的吗?
2019-05-15 14:31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5-15 14:35
这是可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5-15 14:46
可以起诉
3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5-15 16:20
你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4 周磊律师  电话:18012392299  2019-05-15 19:28
出借方可以起诉查封的。
5 110网律师  2019-05-15 14:36
女方可以对查封行为提出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
6 秦宇律师  2019-05-15 14:36
未有办理过户,你只能向男方主张权利
7 陈晓云律师  2019-05-15 15:41
是正常的
8 李晓玲律师  2019-05-15 16:14
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维权
9 周斌律师  2019-05-15 16:45
是可以查封的
10 冯倩雯律师  2019-05-15 18:27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11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5-15 22:12
可按照协议来履行的
12 闫燕律师  2019-05-16 10:33
可以查封
13 丁力律师  2019-05-16 11:20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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