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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借了一笔贷款,签了三年的借款合同,当时为了借贷没注意看
我2017年借了一笔贷款,签了三年的借款合同,当时为了借贷没注意看 我2017年借了一笔贷款,签了三年的借款合同,当时为了借贷没注意看,借了5万块,但是合同上显示本金是七万多元,打到我银行卡也是七万多元,但是第二天借款公司以管理费,咨询费等等理由直接划扣走两万多元,我还利息还是以七万多元的本金还请问这个合法吗?
2019-05-15 11:21 ask201……(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9-05-15 16:42
你好,不合法的。
2 喻兵兵律师  2019-05-15 11:23
不合法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9-05-15 11:42
如果涉嫌套路贷。建议直接报警。
4 李大贺律师  2019-05-15 12:1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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