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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彩礼不否可以要回
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彩礼不否可以要回 2012年7月份我经媒人介绍我认识女方,后订婚时经媒人给女方礼金3万2还有加三金(1万8),之后两人相处发现性格不合,女方在11月份出走,到现在还没有联系,我这个订婚所用的礼金都是我的父母向家里的亲戚借的,如果这样,真的是人财两空,请问一下,要是这样的话,我能不能要回我的礼金!求帮忙!谢谢!
2013-02-15 16:53 748538……(江西-上饶)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2-15 16:58
您好!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通过诉讼要回彩礼。
2 张宰宇律师  2013-02-15 17:02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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