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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和利息的债务案件
本金和利息的债务案件 对方96年从我这借30万,至今未还。我要起诉。我的问题:

1-根据诉讼费和借款数额挂钩的原则,我的诉讼费的多少取决于30万本金还是取决于30万本金和其利息的总和?
2-被告原始欠条没有约定借款的利率。我们在2008年最后一次的借据写的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再追加30万,总共还我60万”。我把这个借据提交给法院了,但是我现在反过头来认为:从96年算的利息加本金应该超过60万了。我想重新上诉,要求被告按照国家银行标准贷款利率还款。法院一般会按欠条约定的60万判决还是会按照我所起诉的按照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归还我欠款?
3-从96年借款的30万,到现在未偿还,按照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大约还我多少钱?
4-我已经提交给法院被告写的“经协商偿还我60万的欠条”了,我的诉讼状也是写的偿还我60万,但没写还偿还我利息,我现在想按30万起起诉被告还我本金和这12年的利息,该怎么办?
2008-12-18 20:08 百鹭游舞(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2月19日 09时09分
  1、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诉讼请求。
  2、变更前最好看一下欠款人给你出具的欠条,以免你提的诉讼请求和欠条不符。
  3、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则你不能主张利息。
  4、诉讼时有明确的数额,诉讼费按数额来交纳。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2-18 21:03
没有约定利息的,不能主张权利,还是按60万诉讼,不然,只还你30万。
3 110网律师  2008-12-18 20:43
1、总和
不可能按照贷款利率计息的 
4 孙新律师  2008-12-18 21:20
1、按你请求还款数额计算。2、变更诉讼请求。3、没有还款时间,法院不会支持你的利息主张,就是由利息也只能按存款利息计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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