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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否向男方起诉,令其赔偿女方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请问可否向男方起诉,令其赔偿女方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 一朋友结婚,男方未到法定年龄,也没领结婚证,但结婚酒席已办,亲戚朋友皆知。快到一年,女方怀孕,但丈夫以其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为由对她不管不问。甚至让她打掉孩子,女方痛苦万分,整日流眼泪等男方来接她,希望破灭后,女方想打掉孩子。男方可能一直不管她,这时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010-06-30 22:36 席慕蓉(新疆-石河子)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30 22:38
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 但是要求精神赔偿不支持的。
2 孙新律师  2010-06-30 22:42
没有结婚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更不谈什么精神损失费,可以让其承担一定医疗费。
3 110网律师  2010-07-01 18:16
如果为以后的生活着想那就打掉孩子。如果舍不得孩子以及不甘心,那就生下孩子,以后可以要求男方给付孩子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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