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布了公司的商业机密的法律咨询 你好,我张宏伟,与今年4.19在合肥能安科技有限公司离职。离职协议中签订了一条“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相应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义务”条款,公司是甲方,我是乙方。之后我在5.10的时候发布了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BLOG,被公司发现。BLOG内容是产品介绍等,考虑到公司具有专利知识产权的部分我没有涉及。如果假设公开公司商业机密情况下造成了公司损失,而同时我不需要履行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我的法律责任是在哪呢?望解答
2019-05-10 22:30 listen……(安徽-合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5-11 08:28
可按照诉讼来要求维权的
2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9-05-11 09:13
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赔偿
3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9-05-11 15:45
有一定的风险,建议谨慎处理!
4 闫燕律师 2019-05-11 11:23
要民事赔偿
5 冯倩雯律师 2019-05-11 12:14
参照签订的协议内容进行处理。
6 张新团队律师 2019-05-11 12:55
你好,可涉嫌刑事责任,搜集证据,能够帮你争取。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7 李晓玲律师 2019-05-11 15:22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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