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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连江石灰厂土地纠纷
定远连江石灰厂土地纠纷 我父亲于92年应政府号召在定远县连江镇建有石灰窑一座,后无力经营倒闭,2012年破产企业卖给一外村自然人,原村当时提供土地的人2017年年初突然提出土地归还要求,给其其他地方土地不要,就要我家建工厂的那块地,问题是我家已经转让了,谈不妥后,对方于2018年在网上公然污蔑我家人为黑社会,谈判陷入僵局,今年政府更是因为其四处上访处于维稳要求让我们赔钱,我们因其前期行为不同意和解,现政府打算替对方起诉我们,要法院判定我家工厂转让协议无效,没收我父亲工厂转让款,并请当初购买我父亲工厂的人一并起诉我父亲,请问政府这样做有道理吗?(注:当时建厂是由村里负责协调提供土地办理手续的,我家负责建设)
2019-05-10 16:52 yangha……(安徽-滁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9-05-10 17:14
建议委托律师协商处理,本村土地承包给外村人,如果本村村民不同意合同无效
2 冯倩雯律师  2019-05-10 22:50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3 李晓玲律师  2019-05-11 10:19
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4 闫燕律师  2019-05-11 11:17
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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