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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贷款方签订电子合同,但是电子合同并没有按手印跟签名,然后贷款方让我缴纳一笔保证金
如果跟贷款方签订电子合同,但是电子合同并没有按手印跟签名,然后贷款方让我缴纳一笔保证金 如果跟贷款方签订电子合同,但是电子合同并没有按手印跟签名,然后贷款方让我缴纳一笔保证金,缴纳之后又让我缴纳一笔激活金,说是不交就要起诉我,这种是有法律效益吗
2019-05-10 14:28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5-10 14:32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5-10 14:36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发过来看一下。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5-10 14:59
谨防套路贷风险。
4 李滨律师  2019-05-10 15:09
合同如何约定的
5 李大贺律师  2019-05-10 15:18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6 潘建强律师  2019-05-10 15:41
当心诈骗的。
7 李晓玲律师  2019-05-10 16:21
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维权
8 冯倩雯律师  2019-05-10 18:02
一般都是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
9 陈晓云律师  2019-05-10 20:53
不用理会,有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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