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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收到拍拍贷律师函,但是压根不知道什么是拍拍贷,所以百度查了下
短信收到拍拍贷律师函,但是压根不知道什么是拍拍贷,所以百度查了下 短信收到拍拍贷律师函,但是压根不知道什么是拍拍贷,所以百度查了下,本人没有在拍拍贷过款,发的律师函开头却是别人的名字,不知道怎么回事?
2019-05-08 13:46 ask201……(北京-东城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9-05-08 13:50
您好,可以不用理会
2 申维丰律师  2019-05-08 14:00
您好,建议不用理会
3 杨海龙律师  2019-05-08 14:04
开头是别人的名字,可能是对方弄错了,无需理会
4 颜培卿律师  2019-05-08 14:08
不要理睬
5 陈晓云律师  2019-05-08 14:26
无须理会,拉黑即可
6 孙新律师  2019-05-08 14:39
那就不用理会。
7 李大贺律师  2019-05-08 15:2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8 徐卫东律师  2019-05-08 15:27
你好,一般可以不理会
9 孙新律师  2019-05-08 17:12
不用理会
10 怀向阳律师  2019-05-08 17:16
你好,可以不用理会
11 宋超律师  2019-05-08 18:34
你好,可以不理会的
12 赵江涛律师  2019-05-08 20:01
可以 不用理会
13 孙新律师  2019-05-08 21:23
你好,若没有申请过贷款则无需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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