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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本人曾在日本大使馆领过结婚证、然后后来不合又在大使馆离
请问、本人曾在日本大使馆领过结婚证、然后后来不合又在大使馆离 请问、本人曾在日本大使馆领过结婚证、然后后来不合又在大使馆离婚领取了离婚证、当时未在国内有过任何登陆也没有开过单身证明、现在准备在国内开单身证明领结婚证、然后在日本办家族滞在、这样的话、在日本的大使馆填写资料的时候、可以填写初婚吗?会显示再婚吗?前提现在有国内出生地的单身证明。
2019-05-07 14:10 ask201……()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5-07 14:20
可以收集证据诉讼来要求离婚的
2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5-07 17:55
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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