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分期了一个手机9个月还完每个月还340,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分期了一个手机9个月还完每个月还340,原价2100我首付了200还下来要着三千多,我有一个月没有还就着50迟纳金
2019-05-07 11:40 入戏太深~伤自己(北京-东城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9-05-07 11:45
您好,应当偿还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5-07 11:46
可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5-07 12:05
本金和合法利息需要还。
4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19-05-20 09:01
可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
5 徐卫东律师 2019-05-07 11:41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6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5-07 11:59
您好, 如利息过高可以起诉要求降息。如您认为贷款方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要求不还或者 少还金额。
7 孙新律师 2019-05-07 12:50
不合理的利息可以拒绝
8 赵江涛律师 2019-05-07 13:53
应当 偿还
9 李大贺律师 2019-05-07 15:01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10 杨海龙律师 2019-05-07 15:06
你好,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1 怀向阳律师 2019-05-07 19:15
你好,建议按照还款约定履行
12 孙新律师 2019-05-07 20:09
你好,一般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拒绝支付,若利息过高可以起诉要求降息,建议积极协商,及时还款处理。
13 宋超律师 2019-05-08 09:47
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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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分期了一个手机9个月还完每个月还340,
2个回复你好孙律师,,有点事想和你咨询一下,,我老婆在手机店分期了一个手机3000元
3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分期一个手机3000,每个月还345,还要还15期
1个回复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今年我一个朋友用我的身份信息在来分期上分期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
4个回复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之前办了一个手机分期 后面出了这事没有
3个回复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分期买了一个手机原价2599首付400分十八期每个月还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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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一个朋友用我的身份证做了手机分期,现在找不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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