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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区因为停车问题开始筹备组建业委会但是屡次遭到相关部门阻碍
2017年小区因为停车问题开始筹备组建业委会但是屡次遭到相关部门阻碍 2017年小区因为停车问题开始筹备组建业委会但是屡次遭到相关部门阻碍,迫使最后申请的时限超时没有组建成功。因为费时耗力年轻上班族没有能力继续组建。就在2019年4月小区突然在门口设立ETCP停车系统,粘贴告知书授权人是物业。本小区属于回迁安置小区原车位250个左右,平时居民停车都是在不妨碍邻居的情况下和谐相处,现在登记车辆400余量。小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业主共有停车位出租给第三方并设立ETCP停车系统,没有登记车辆进不来小区。老百姓自己回家受到阻碍,请大律师帮我们分析一下如何合法的保护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权益。谢谢
2019-05-01 13:44 Dz(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姚志斗律师团队律师  2019-05-01 14:38
建议起诉维权。
2 陈立飞律师  2019-05-01 14:41
您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如果小区开发商或者物业未经合法程序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侵犯业主权益,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具体欢迎您来电或持书面材料进一步咨询。
3 赵江涛律师  2019-05-01 14:52
可以 起诉
4 徐卫东律师  2019-05-01 15:31
你好,具体搜集证据起诉
5 宋超律师  2019-05-01 15:36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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