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解除问题 女方和男方同居十余年,未领结婚证,现因男方精神不正常,女方想解除这种同居关系,可男方说这十几年来为家里贡献了许多钱,欲索赔8W块,请问女方是否要承担这个赔偿?
PS:女方和男方已分居超过2年
PS:女方和男方已分居超过2年
2013-02-08 21:39 qasqzw(河南-驻马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3-02-08 21:41
同居关系不需要解除,主动分开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3-02-08 21:42
无需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3-02-08 21:42
同居中是共同创造的财产要分割,无其他
4 110网律师 2013-02-08 21:58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5 刘青芳律师 2013-02-09 08:22
你好,女方没有赔偿义务,可以拒绝;
自行分开即可解除同居关系。
自行分开即可解除同居关系。
6 110网律师 2013-02-09 08:35
同居不是婚姻关系。分开即可。索赔是没有道理的。
7 石闯律师 2013-02-10 07:11
同居关系的解除以一方的离开而宣告结束。
8 110网律师 2013-02-13 20:43
首先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还是在此之后同居的,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就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如果此后就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至于赔偿则无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