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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选定执行合伙人。合伙人会议决定与第三人丙进行交易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选定执行合伙人。合伙人会议决定与第三人丙进行交易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选定执行合伙人。合伙人会议决定与第三人丙进行交易。甲乙丙谁有签约的权利?是每一个人都行?还是要三人一起?还是两人就可以?
2019-04-27 17:00 我有一个小目标(北京-东城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4-27 17:06
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来履行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4-27 23:01
可以起诉解决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9-04-27 17:02
你好,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9-04-27 17:46
你好,一般需要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5 雪化平律师  2019-04-27 17:46
合伙企业盖章即可
6 陈晓云律师  2019-04-27 18:20
根据协议处理
7 孙新律师  2019-04-27 18:35
没有相关的合伙协议吗?
8 宋超律师  2019-04-27 19:13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9 赵江涛律师  2019-04-28 00:01
协商好
10 魏伟律师  2019-04-28 11:43
你好,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11 刘甲律师  2019-04-28 12:21
你好,如果没有选定执行人的,你们有约从约,没有约定的话,均有权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约。而且即使有约定的,也是内部效力,第三人也可能属于善意第三人,具体情况可以电联律师详细咨询。
12 冯磊律师  2019-04-29 11:27
你好,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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