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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平安普惠 用手机贷款 带了两千 给了好处费1000
您好。我在平安普惠 用手机贷款 带了两千 给了好处费1000 您好。我在平安普惠 用手机贷款  带了两千 给了好处费1000   我一直用了一段时间然后还款比较好给我提高额度了可以待四千,然后我带了四千后继续还款,是每个月几百几百这样换的,,我换了大概一年多,累计还款一超出本金不少了,但是发现还欠四千多,后期还不上了,现在有手机号给我发信息要起诉我,怎么办啊
2019-04-26 16:29 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4-26 16:31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4-26 16:32
你好,过高部分可以拒绝承担。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4-26 17:13
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
4 王珂律师  2019-04-26 16:47
被骗及时报警
5 李大贺律师  2019-04-26 16:5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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